大海大教发 [2018]25号 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8-12-13浏览次数:1584

大连海洋大学教务处文件


大海大教发 [2018]25号

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1917日-2019117日在黄海、渤海两校区举行。为做好本次期末考试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考前动员和教育

    1.各学院要召开学生期末考试动员大会,做好学生考前复习督促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切实做好诚信教育,给学生解读《刑法(修正案九)》考试作弊已入刑的规定,结合《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开展宣贯,重点针对学生自动清理考场、使用通讯工具作弊及替考等问题,把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给学生讲细、讲透。

    2.各学院(部)应加强考试培训工作力度,认真组织本学院(部)教师学习《大连海洋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大连海洋大学监考员职责》等规章制度。广大教师要提高质量意识,遵守考试工作时间,加强考试各环节的控制,尤其是命题、备考、监考及阅卷等工作,提高考试工作质量。

    二、考试前准备工作

    1.各学院(部)应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考务工作流程的通知》(大海大教发2014[23])要求,命题教师要提高责任意识,学院(部)领导要严格把关。各学院(部)应于1221日下班前将所有考试材料报送考务中心(样卷要求清晰,B4打印输出)。试卷及参考答案模版请到教务处主页下的考务中心空白表格处下载。

    2.各学院(部)办公室要根据考试安排表选派认真负责的教师参加监考工作,并及时通知教师本人监考时间。考试前一天请再次确认并通知教师监考时间,如监考教师临时不能参加监考工作,各学院(部)办公室必须安排本单位教师替代(严禁找其他人员),并将替换的监考人员名单于考试前一天报送教务处。监考人员名单经学院(部)教学院长(主任)签字后于1221日下班前报送考务中心。

    3.具体考试安排请有关教师登录教务处主页或教务管理系统查询。

    三、监考人员考前备考

    1.有关监考人员必须按时到指定教室备考

    负责黄海校区监考工作的教师请于考前40分钟到獐子岛教学楼111教室备考。

渤海校区监考学校将组织发班车,有关监考人员到达渤海校区后集体至1-1教室备考;上机监考教师自行到机房进行备考。具体发车时间另行通知。

    2.监考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在考试过程中须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对违规违纪教师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相关工作及要求

    1.《大学计算机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为上机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附件。

    2.学生必须持学生证或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3.外语考试学生须携带听力接收机,其它考试一律不得携带听力接收机进入考场。

    4.期末考试批卷、登录成绩、报送成绩单等工作须在期末考试结束后5日内完成。各学院(部)要将办理重修缓考的考生相关信息于2019118日下班前报送考务中心。


附件:

1.大学计算机基础考试安排.xls.xlsx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考试安排-新.xlsx

  

  

  

  

  

                                     教务处

                                 2018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