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寒假和春节期间教学实验室及实习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9-01-16浏览次数:13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火灾防控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部署会”部署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教电[2019]2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教电[2019]3号)《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辽教办电[2019]2)要求,请切实做好2019年寒假和春节期间的教学实验室安全及实习教学的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在精心安排、全面落实学校部署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的同时,务必认真执行《大连海洋大学教学实验安全管理规定》《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实习安全管理规定》等安全管理制度。

二、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切实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高压容器、高温电器设备等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三、各单位要加强假期期间实验室值班巡查,明确值班职责,增强值班人员的责任意识,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严查违规施工、违规用火用电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封闭安全出口等问题。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妥善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定期进行安全巡查,真正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四、假期不再使用的实验室,各单位要组织专人检查后,将仪器设备电源、水源及通风设施等关闭;假期仍需使用的,各单位要安排好实验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工作,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和实验室安全记录。对于需连续通电运行的设备及装置,必须要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

五、放假前,各学院要对所属实验室的水、电线路以及防水、防盗、防潮、防爆、防污染等设施进行检查。将配电柜、危化品保管柜、危险品仓库、计算机房和易爆、易燃、有毒气源、废液及危险废弃物收集存放点等列为重点检查项目进行认真检查。要对实验室进行彻底清扫,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消除火种,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关锁好门窗等。在检查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

六、假期有学生在校外实习的单位,要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实习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与带队指导教师的沟通及时和畅通。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