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验收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9-11-27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学院、转型试点专业: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向应用型转变试点高校及专业验收检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9]15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转型发展示范专业为辽宁省两批200个专业转型试点,涉及我校相关专业名单如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市场营销。

二、验收检查内容

1.提交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对照《辽宁省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提交试点专业工作总结报告。包括试点任务完成情况、取得工作成效、创新点、资金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对策建议等,参考格式见附件12。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学校发展规划、有关政策文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校企合作协议等。

2.试点专业同时需提交数据支撑表,具体格式见附件3

三、有关要求

1.辽宁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试点工作进行验收检查,并根据情况进行抽查。对于出现严重问题的,将进行问责,并要求学校限期整改。

2.请相关转型试点专业以学院为单位上报相关材料,试点专业材料请以专业代码-专业名称-高校名称命名。纸质版一式二份于12312:00前报送行政楼204A,电子版(PDF文件)发送至jxgh@dlou.edu.cn

联系人:于旭蓉,84762506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向应用型转变试点高校及专业验收检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转型发展工作总结报告基本要求(专业).docx

附件3-转型发展工作总结报告支撑数据表.xlsx

附件4-辽宁省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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