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10浏览次数:0

  大连海洋大学教务处文件

  大海大教发 [2014] 10

  

  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关于建立教学工作常规检查制度的暂行规定》,本学期定于54日至511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检查的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课堂(含实验、实践环节)教学检查

  1. 课堂教学质量检查

  全面检查课堂教学效果和质量。各教学单位应采取领导、教师听课,师生座谈会等多种方式了解和掌握每位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教学方法、多媒体授课的课件质量、双语教学实施情况等。重点检查新聘任教师、外聘教师、开新课教师、开设双语课教师、新开课教师和一学期开3门及以上课程教师的教学情况和授课质量。

  2. 教学进度检查

  为保证教学计划执行的严肃性,确保各门课程在预定的计划内完成教学,各单位要检查本单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教学进度与教学日历是否相符。

  3. 教学文件检查

  本单位教师上课时教学文件是否携带齐全,教学准备是否充分,教案撰写是否规范。

  4. 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检查

  检查教师是否按照大纲要求辅导答疑,教师的作业布置、批改及学生完成情况。

  5. 教学秩序

  检查本单位任课教师私自调(停)课、无故旷课及私自串课等情况,统计本学期以来教师调(停)课情况;检查本学院学生,特别是毕业生上课迟到、早退和旷课情况,通过师生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

  (二)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检查

  根据我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对2014届应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全面自查与互查,包括:

  1.      指导教师自查

  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体进度及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学生的调研报告、资料收集、文献综述、外文翻译的质量,以及实验或设计方案分析、有关图纸、计算说明、实验报告等是否达到要求,并做好中期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并撰写自查总结。

  2.      教研室组织互查

  组织本教研室教师互查指导工作情况,检查选题、任务书、学生开题报告等是否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记载簿》是否按时做好记录;学生工作进度及任务完成质量是否达到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并撰写互查总结。

  3.      教学单位检查

  负责收集本单位教师自查和互查总结,检查本单位的自查和互查工作,并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认真核查与监督,同时应抽检30%的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进行检查。根据教师自查、互查及单位检查的结果形成中期检查总结。

  4.      学校抽查

  学校按《关于毕业设计(论文)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要求将对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中期检查,同时抽查部分毕业设计(论文)材料。

  二、具体要求

  1. 常规教学检查以各单位自查为主、教务处抽查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检查小组,制定出详细的检查工作安排;要做好师生思想动员工作,通过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方式,认真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学校将抽查师生座谈会的相关材料。

  2. 各单位要结合检查的实际情况,对教学、学风、教学状态和教学质量等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于513前将总结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熊轶超    联系电话:84762506    邮箱jxyj@dlou.edu.cn

  

  教务处

  2014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