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7-04浏览次数:0

各相关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附件1)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4]137号)(附件2)精神,我校现开展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相关学院应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现有的教学资源和学院现设本科专业的建设情况,依托相关学科专业,按照需求导向、条件保障、规模适度、持续建设原则,认真论证,审慎申报新专业。

  2.拟申报专业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发展规划,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及办学效益的提高。

  3.专业申报要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2014年度建议高校暂缓申请增设本科专业名单》(附件3),原则上不要申报设置列入名单中的专业。

  二、申报材料及工作要求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包含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基本专业一般是指学科基础比较成熟、社会需求相对稳定、布点数量相对较多、继承性较好的专业。特设专业是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特殊需求所设置的专业,在专业代码后加“T”表示。拟申请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附件4)纸质一式3份并附电子版、《大连海洋大学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附件5)纸质一式1份并附电子版。

  2.《专业目录》中涉及国家安全、特殊行业等专业由国家控制布点,称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在专业代码后加“K”表示。拟申请设置国家控制布点专业、目录外专业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附件6)纸质一式3份并附电子版、《大连海洋大学本科专业设置(审批专业)申请汇总表》(附件7)纸质一式1份并附电子版。

  3.请各学院组织专业设置评议专家,对拟申报专业进行审议,并形成审议意见。

  三、报送时间

  7月11日之前将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及专业设置评审意见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jxyj@dlou.edu.cn。

  联系人:熊轶超    联系电话:84762506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doc

    2.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doc

    3.2014年度建议高校暂缓申请增设本科专业名单.xls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doc

    5.大连海洋大学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xls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doc

    7.大连海洋大学本科专业设置(审批专业)申请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