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洋大学教务处文件
大海大教发 [2014]16号
关于2013~2014学年学籍处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班级: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和《大连海洋大学专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2013~2014学年学籍处理工作从即日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籍审核及处理办法:
1.普通本科生:
(1)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必修课(不含课外必修课)和专业方向模块选修课在学籍处理时计入总学分。
(2)未按培养方案进度修读而多选或少选课程时,按实际修读的课程计算。
(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已修读的课程经考核后未能获得的学分累计超过30学分者,在修业年限允许的情况下,必须降入下一级重读,否则,予以退学。
2.专科生:
(1)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必修课(不含课外必修课)和专业方向模块课在学籍处理时计入总学分。
(2)未按培养方案进度修读而多选或少选课程时,按实际修读的课程计算。
(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已修读的课程经考核后未能获得的学分累计超过30学分者,在修业年限允许的情况下,必须降入下一级重读,否则,予以退学。
二、学籍处理有关工作及时间安排:
1.为保证学籍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通知有关教师在2014年9月3日24:00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将二考成绩录入并提交完毕。
2.各学院将全部学籍异动学生名单于2014年9月11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教务科。
教务处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