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辽宁省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第二阶段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4-10-13浏览次数:147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完善省、校两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对专业办学状态和教学质量的常态监测,辽宁省教育厅建设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数据库及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专业信息平台),并面向社会公布了相关信息。为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不断完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完善专业信息平台,组织开展2014年度第二阶段数据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专业第二阶段填报内容不同,详细内容请登录填报系统查看。各专业此前填报的内容已保存在系统中,此次填报可根据2013/2014学年度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从已参加专业综合评价或新设专业评估专业调出的教师,在调入专业参加综合评价或新设专业评估时不重复计算其数量和成果。

    二、第二阶段填报工作将在10月13日开始进行,请各学院务必于10月20日前完成相关数据网络填报和核查工作。

    三、填报系统网址:http://219.216.128.63/sdb(教育网);http://59.46.174.203/sdb(电信网)。各专业登录账号为学校代码+下划线+专业代码,专业用户如遗忘密码,可与教务处联系重置密码。

    四、专业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是加强和改善本科专业管理、进一步推进专业管理现代化的有效手段,是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本科教学工作服务社会公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途径,对于引导专业加强内涵建设、办出水平特色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今后省厅组织开展的专业综合评价和新设专业评估等工作,都将以此阶段填报的信息为依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统筹、组织、协调等工作;请各专业负责人牵头,专业所有教师协助,确保填报的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并按时、高质量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常鲲,联系电话:84762506。

 

教务处

2014年10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