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洋大学教务处文件
大海大教发 [2014] 20号
关于开展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期限
1. 立项项目包括平台课、课程群、精品视频公开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4种类型。
2. 本次立项学校将重点建设3-5类平台课、10门左右精品视频公开课,每个专业原则上至少组建1个课程群,每个学院遴选1门专业课程(群)作为精品资源共享课进行重点建设。建设期限一般为2年。
二、申报要求及程序
1. 各教学单位根据培养方案确定本单位所属平台课和课程群,根据课程情况填报《大连海洋大学课程建设情况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见附件1)。
2. 项目负责人为学校正式聘用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长期从事该门(类)课程相关教学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同时,还要组建一支包括专业教师、教育技术骨干在内的结构合理、高水平的教学团队。
3. 项目负责人根据《方案》要求提出课程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并根据项目类型填写《大连海洋大学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2、3、4、5),报所在单位审批。
4. 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评审工作。根据项目负责人及其教学团队水平、课程建设项目现状、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等情况,向学校择优推荐,并将推荐项目的《申报书》报学校审批。
5. 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核,经专家审核后择优立项。
6. 立项的平台课、课程群建设项目按照《方案》要求执行;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按照《方案》及《关于开展大连海洋大学校级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通知》(大海大 [2012]146号)要求执行,并要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
三、项目管理与经费
1. 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等同于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学校将按照《大连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对立项的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
2. 学校对立项的课程群建设项目将给予1万元的经费资助,对平台课、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将给予3万元的经费资助。出版教材另行资助。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各教学单位请于2014年10月30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一份)和所有推荐项目的《申报书》(一式三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中心,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jxyj@dlo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纪常鲲,联系电话:84762506。
附件:
- 大连海洋大学课程建设情况推荐表
- 大连海洋大学课程建设项目——平台课申报书
- 大连海洋大学课程建设项目——课程群申报书
- 大连海洋大学课程建设项目——精品视频公开课申报书
- 大连海洋大学课程建设项目——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
大连海洋大学教务处 2014年10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