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洋大学教务处文件
大海大教发 [2014] 21号
关于重新审核2013版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的通知》(大海大教发 [2013] 30号)精神,学校已组织各单位对2013级本科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进行全面修订。目前,2013级本科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修订工作已进入最后的审定阶段。为切实做好2013级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修订工作,深入推动课程建设,现将重新审核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要点
经过教务处初步审核,各学院已上交的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存在不够规范等问题。本次重新审核的要点为:
1.格式审核参照《关于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的通知》(“大海大教发 [2013] 30号”)。各单位修订的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格式必须符合学校所规定的格式要求(参见附件1、2、3、4、5、6),并且内容完整,责任表中内容务必齐全。
2.内容审核主要包括:课程之间的内容是否有重复;课程内容是否能满足相关专业知识及能力的要求;是否有因人设课的现象;课时分配是否合理;成绩考核与评定方式是否科学等。
二、材料要求
1.各学院需上交本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中列出的所有课程(不包括公共基础课和公共选修课)的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上交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不得以专业为单位拆分文档。
2.各学院上交的普通本科教学大纲要制作成理论课程、实践课程(含实验课程、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两个文档,课程简介形成一个文档。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本次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修订工作是在我校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迎接教育部即将开展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背景下进行的。各学院领导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工作职责。通过修订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修订工作,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使课程建设工作能够深入推进并符合审核评估要求。
2.确保质量。教学大纲是落实人才培养方案和执行教学计划最基本的教学文件,是组织课程教学、开展课程建设、进行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按照本次修订工作的要求对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再次审核,确保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与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设置能够完全对应,不出现课程遗漏和重复;确保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内容、格式符合修订要求。
3.按时上交。由于干部调整等原因,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修订工作已经滞后了一段时间。各学院从即日起要做好人员组织与协调工作,提升效率,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重新审核工作,按时上交相关材料,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四、上报要求
请各学院于10月30日前上交审核通过的理论课程、实践课程教学大纲及课程简介。电子版发送至jxyj@dlou.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中心(行政办公楼203房间)。
联系人:纪常鲲 联系电话:84762506。
附件:
附件5:大连海洋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参考格式.doc
大连海洋大学教务处 2014年10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