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2012年度辽宁省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辽教办发[2014]190号)精神,按照我处发《关于对我校2012年度辽宁省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要求,现将验收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2年立项的辽宁省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共20项)均需参加此次验收。
二、验收时间
2014年11月2日上午8:30
三、验收地点
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四、验收形式及程序
本次验收采取材料审议和会议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每个项目主持人首先按照相关要求上交结项材料。同时,学校成立评审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设专家组组长1名。评审专家组主持召开会议,项目主持人需在会上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汇报、答辩。具体形式如下:
1.项目主持人按照统一安排的顺序进行汇报。要求用PPT文稿进行演示,时间不超过8分钟,到时叫停;
2.PPT汇报结束后由专家提问,项目主持人进行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答辩完成后,评审专家根据听取汇报、答疑情况,结合材料审议结果,对验收项目进行评议,并提出鉴定验收意见。验收结果分为通过验收、暂缓验收和不予验收。验收结果将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其它要求
1.结项材料(纸质一份和电子版)请于2014年10月31日下午5点前准时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中心。
联系人:纪常鲲;电话:84762506;邮箱: jxyj@dlou.edu.cn,
2.现场汇报的PPT请于2014年10月31日下午5点前发至邮箱: jxyj@dlou.edu.cn。答辩当日用U盘自带一备份文件。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