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教学是学期教学工作的重要收尾环节,根据《大连海洋大学关于建立教学工作常规检查制度的暂行规定》,定于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18日开展期末教学检查。现将检查的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由教师自查结合各单位有组织地检查为主,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抽查。
二、检查内容
1.本学期的调、停课情况。
2.本学期开课情况统计。
3.期末考试命题、交卷、校卷等工作完成情况。
4.期末考试监考教师按时到岗及监考情况。
5.期末试卷批阅、试卷分析工作完成情况。
6.教学工作总结及课程教学资料整理归档情况。
7.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落实、实施计划和总结等档案材料归档情况。
8.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情况。
9.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1.本学期开课情况核对,各单位在开课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上核对以下内容:
(1)核对该学期开课门次数(按照教学班统计,即一个教学班算作一门次课程)是否正确,多余的请直接删除,遗漏的请补充;既有理论学时又有实验(上机)学时的课程按照实验(上机)教学班统计课程门次;
(2)核对任课教师姓名、教师职称(包括外请教师和返聘的退休教师),错误的请用红色修改;如果一门课涉及到理论、实验(上机)等多个任课教师,其职称要与教师姓名对应填写。
2.本学期开课情况统计与分析,包括本学期本单位教师开课总门次数(按照教学班统计,即一个教学班算作一门次课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本单位教授总数的比例(不含讲座)、教授讲授的本科课程门次数占本单位开课总课程门次数的比例等。
3.任课教师在完成本学期所承担的各项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对所承担教学任务做好工作总结,对学生学习情况、教学组织方式、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经验、考试工作、学生成绩评定情况、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下一步改进措施等进行深入的总结与分析。承担阅卷任务的教师要按规范要求认真做好试卷的评阅工作。
4.各单位应注重课程档案建设,将授课过程中产生的档案及时整理归纳。重点做好档案材料的分析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和改进的措施和意见。
5.在课程结束以后,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生的网上评教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各单位办公室应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统计本学期调、停课情况,期末试卷命题、阅卷、成绩登录工作完成情况,监考教师监考任务完成情况,领导听课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015年1月21日前报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wk@dlou.edu.cn,课程核对只上报电子版。
联系人:许桂娟,联系电话:84763051。
特此通知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