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十二五”优秀高教研究成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02浏览次数:0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展示我省高等学校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开展“十二五”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评选活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评选办法》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

1.《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3份;

2.《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

3.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需要提供复印件一式2份(包括期刊的封面、目录、文章内容);专著成果需提供成果原件2份;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需要提供标明作者姓名和撰写时间的打印件2份,并需要提供项目委托单位证明或成果采用证明。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影响的研究成果要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每项成果按《申报表》、成果复印件(或打印件)、佐证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专著的原件不需装订。

三、评选程序

1.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审核公开发表成果的原件、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根据省高教学会要求,本次评选实施限额申报,学校将根据情况组织初评,择优推荐10项成果参加本次评选。

2.省高教学会组成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终评。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于4月13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教务处教研中心(行政办公楼203房间),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jxyj@dlo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纪常鲲   电话:84762506

附件:

1. 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评选办法;

2. 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申报表

    3. 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