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首批“博学讲堂”暨2014~2015学年第2学期学术讲座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03浏览次数:0

各学院(部):

    学术讲座是学术交流活动的重要形式,是大学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体现。为丰富我校校园科技文化氛围,促进学术交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大连海洋大学关于开设学术讲座的暂行规定》,决定开展首批“博学讲堂”暨2014~2015学年第2学期学术讲座申报工作。

    一、内容要求

   学术讲座的内容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结合教师的科研项目、学术前沿、社会热点等进行选择,应具有高质量、前瞻性和吸引力。

   二、学分认定

   各单位和讲座教师要加强讲座的组织和管理。教师应采取有效措施认定参加讲座学生名单,并将名单报送教务处和学院备案,以此作为学生课外培养学分取得的重要依据。在学生毕业资格审核中,对于未在教务处备案的学生将不予认定获得相应学分。

   三、宣传引导

   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树立精品意识,从大学文化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学术讲座的重要性,通过多种方式在学生中深入开展学术讲座的宣传。各单位要对申报的讲座认真审核,保证讲座的质量。鼓励各单位邀请校外优秀专家、学者来我校为学生开设讲座。届时,学校将把开设讲座的情况作为学院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

   四、审核管理

   教务处将加大对讲座的管理力度,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学院申报的讲座开展审核,符合要求的讲座允许开设。教务处也将加大对讲座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不断扩大在师生中的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五、材料报送

   教师申报讲座应填写《大连海洋大学博学讲堂申报表》(见附件, A4纸打印一式一份)。各单位应在4月13日之前将本单位《**学院2014-2015学年第2学期博学讲堂申报汇总表》和《大连海洋大学博学讲堂申报表》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jwk@dlou.edu.cn。听讲座学生名单于学期末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附: 1.大连海洋大学博学讲坛申报表.doc

       2.学院2014~2015学年第2学期博学讲坛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