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期末教学是学期教学工作的重要收尾环节,根据《大连海洋大学关于建立教学工作常规检查制度的暂行规定》,学校定于2015年6月29日至7月19日开展期末教学检查。现将检查的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由教师自查和各单位有组织地进行检查、学校教学督导组检查和教务处抽查相结合。
二、检查内容
1.本学期的调、停课情况。
2.期末考试命题、交卷、校卷等工作完成情况。
3.期末考试监考教师按时到岗及监考情况。
4.期末试卷批阅、试卷分析、成绩登录工作完成情况。
5.教学工作〔含毕业设计(论文)〕总结、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和其它课程教学资料整理归档情况。
6.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落实、实施计划和总结等档案材料归档情况。
7.根据《大连海洋大学关于领导干部听课的规定》(试行),检查及总结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情况。
8.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1.任课教师在完成本学期所承担的各项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对所承担教学任务做好工作总结,对学生学习情况、教学组织方式、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经验、考试工作、学生成绩评定情况、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下一步改进措施等进行深入的总结与分析。承担阅卷任务的教师要按规范要求认真做好试卷的评阅工作。
2.各单位应注重课程档案建设,将授课过程中产生的档案及时整理归纳。重点做好档案材料的分析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和改进的措施和意见。
3.各单位应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统计学期调、停课情况,期末试卷命题、阅卷、成绩登录完成情况,监考教师监考任务完成情况,领导听课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015年7月24日前报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wk@dlou.edu.cn。
联系人:许桂娟,联系电话:84763051。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