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第1学期分级教学安排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11浏览次数:0

各学院、有关班级:

根据2015级学生高考成绩、入学考试成绩以及分级教学管理办法,现对2015级本科生“高等数学”和“大学英语”课程分级教学安排如下:

一、根据2015级学生成绩,修读“高等数学”和“大学英语”课程的专业按计划分成A、B两级,分级办法详见下表:

高等数学各级分数段

学  院

A级分数段

B级分数段

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

74.4分及以上

74.3分及以下

信息工程学院

72.6分及以上

72.5分及以下

海洋与土木工程学院

78.6分及以上

78.5分及以下

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76.2分及以上

76.1分及以下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理学院(应用物理学专业)

76分及以上

75.9分及以下

经济管理学院、法学院(人力资源专业)

75.1分及以上

75.0分及以下

文法学院(法学专业和行政管理专业)、
外国语学院

69.5分及以上

69.4分及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