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15年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经费支出由各学院按照《大连海洋大学本科教学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大海大校发[2014]131号)相关规定负责审核管理,具体如下:
- 审核报销程序
经费报销单需要项目负责人(学生)、指导教师、学院分管教学工作领导(学院大创经费负责人)签字后,根据支出的额度大小采取分段签批。报销总额小于2000元由所在学院院长、书记联签审批;2000-10000元的还需由教务处处长签批。
二、项目经费额度
省甲级:10000元;省乙级:5000元;校级3000元,各项目报销金额不得超出项目的限定额度。各项目在中期考核通过前报销金额不得超过总额度的50%。
- 经费使用方向
1. 购买仪器设备、零配件、实验耗材;
2. 实验分析检测费;
3. 购买书籍等参考资料;
4. 印刷费;
5. 资料查询费;
6. 市内交通费;
7. 调研差旅费(不含外市打车费);
8. 会务费;
9. 专利费、论文版面费等;
10.模型制作费。
不属于以上项目的支出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经教务处审核通过方可报销。各学院要严格资金审批程序,保证资金专款专用。
教务处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