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03浏览次数:0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深入实施,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大连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学校决定对2014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4年立项的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验收形式

1.由项目所在学院成立评审专家组负责组织验收。专家组应由各相关学科专业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专家组组长由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领导担任,成员不得少于5人。

2.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题报告,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

3.验收答辩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完成;如负责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可由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后由项目组其他成员代替。如项目组成员均已毕业,则由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后由指导教师代为答辩。

答辩内容包括研究过程、财务执行情况、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导师指导情况、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果和收获、研究中的困难和改进措施、发表论文和获得专利情况等。

4.答辩以PPT讲解形式进行,时间一般为10分钟,其中项目组陈述为5分钟,专家提问为5分钟。

三、验收结果

1.验收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对于不合格的项目需要在答辩后一周内进行二次答辩。

2.如因经费使用不当、项目研究成效不明显或严重浪费、弄虚作假,难以达到预期目标而未通过的项目,学校有权根据情况收回已拨付经费,并取消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今后两年内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资格。

四、时间安排

1.请各学院于11月9日前将验收答辩安排(时间、地点)报送教务处实验室管理与实践教学科。

2请各学院务必于11月16日前完成本单位承担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并于2015年11月23日前将所有结题项目的有关材料上报教务处。上报材料包括:

(1)《大连海洋大学2014年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附件1)。

(2)《大连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2)和项目概述(约200字)(电子版及打印版一式2份)。

(3)验收答辩材料(PPT)。

(4)各学院关于项目结题验收的工作总结。

各学院要对项目材料及时存档。通过项目产生的成果,如专利、论文、实物等相关物品各学院要留存备查。

五、注意事项

自2015年11月20日起,2014年获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停止使用。

六、教务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雅新;联系电话:84762659

 

附件1:大连海洋大学2014年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

附件2:大连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

 

 

 

         教务处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