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辽宁省“十二五”专业建设项目阶段检查和总结验收汇报会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13浏览次数:0

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二五”专业建设项目阶段检查和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5﹞139号)要求和学校专业建设的总体部署,学校决定召开“十二五”专业建设项目阶段检查和总结验收汇报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汇报会时间、地点

2015年11月25日14:00,行政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有关校领导,校内评审专家,各相关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工作领导、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三、汇报要求

(一)汇报内容

1.阶段检查项目汇报内容:

专业改革、建设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改革、建设的重点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网站专栏的建设、运行及维护情况等。

2.总结验收项目汇报内容:

专业改革、建设的基本情况,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管理等方面采取的改革措施及其效果,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主要举措,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网站专栏的建设、运行及维护情况等。

(二)汇报形式

项目负责人按照统一安排的顺序进行汇报(见附件)。要求用PPT文稿进行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

PPT汇报结束后由专家提问,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答辩完成后,评审专家根据听取汇报、答疑情况,结合相关材料,对项目检查结果进行评议。

(三)相关要求

相关学院领导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专业建设项目阶段检查和总结验收工作,认真总结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经验和成果,找准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明确专业定位和发展特色,明晰专业建设方向,理清专业改革思路,找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切实提升专业的综合实力和水平,为学校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积累经验,不断推动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请相关学院于11月24日下午5点前,将现场汇报的PPT发送至教学研究中心邮箱:jxyj@dlou.edu.cn。答辩当日用U盘自带一备份文件。

联系人:纪常鲲,联系电话:84762506。

附件:“十二五”专业建设项目阶段检查和总结验收汇报会顺序安排表

  教务处

                                                 2015年11月12日

附件

“十二五”专业建设项目阶段检查和总结验收汇报会顺序安排表

(一)参加阶段检查专业名单

序号

项目编号

专业名称

项目类别

1

GZ20134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省级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

2

GZ201342

土木工程

3

GZ201402

船舶与海洋工程

4

ZG201407

水产养殖学

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5

ZG201408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