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洋大学教务处文件
大海大教发 [2016] 1号
关于开展2016年大连海洋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办)、馆: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凝练教育教学成果,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为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的推荐工作做好准备,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大连海洋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教师为第一完成人完成的成果。主要是围绕影响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研究和实践取得的成果,特别是围绕专业综合改革、课程建设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开展的研究和实践取得的成果。本次教学成果奖重点奖励创新性强和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各单位组织推荐的成果应能够针对目前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
二、推荐基本要求
推荐本次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推荐的成果应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
2.本次教学成果奖严禁重复申报,推荐的成果应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对于推荐成果已获得过各级教学成果奖,且无新的突破和创新的,不得参与本次推荐。
3.推荐成果应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并经过两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的检验,效果良好。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4. 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1名教师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多于1项。
5.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三、推荐名额
201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原则上采用本人申报和各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形式,各单位按名额择优推荐。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四、奖励办法
1.评审出的教学成果奖项,学校将颁发证书及奖金。
2.获奖成果可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定岗定级的重要依据。
五、推荐材料及要求
(一)推荐材料
①《2016年大连海洋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并附电子版;
②《2016年大连海洋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格式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5份;
③《2016年大连海洋大学本科教学成果简况表》(以下简称《简况表》,格式见附件4),纸质版一式5份,并附电子版。
④请各单位在推荐成果时,认真审核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并在推荐书中签署意见。成果主要完成人须将包括论文、证书、研究报告、教材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1份,同时扫描形成PDF版。
(二)相关要求
1.推荐材料请各单位于2016年3月25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中心,《汇总表》、《推荐书》、《简况表》以及PDF版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xyj@dlou.edu.cn,邮件命名为“推荐单位+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请将《推荐书》封面(复印件)贴于档案袋的正面。
3.本次教学成果奖严禁重复申报,对于已获得过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再次申报者,一经核实,将取消获奖资格。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常鲲;联系电话:84762506。
附件:
教务处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