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25浏览次数:0

各位考生:

2016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3月26日在我校举行,现将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位考生应持有效证件提前30分钟到综合实验楼阶四教室备考,熟悉考场规则、考试流程;

二、考生必带证件如下(二者缺一不可):1.准考证;2.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

三、考生不得自带草纸、电子词典、电子记事本、手机、智能手表、MP3、MP4、MP5等具有传输和查询功能的电子产品进入考场;也不允许携带书包、笔袋等进入考场(即除答题必须用具外,其它物品一律不允许带入考场),届时将有保卫人员在教学楼门口进行检查。根据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有关通知精神,本次考试我校将使用屏蔽设备及手柄式探测仪,请有关考生不要穿着含有金属配饰的服装,不许携带金属及电子产品入场,请有关考生积极配合学校的检查工作。学生不允许私自带入物品,学校不负责保管。考生应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检查,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字。考试过程中,学校将使用考场探测器对考场进行监测,请广大考生积极配合;

四、考生如发现考试证件丢失,应及时到教务处考务中心补办。如考前准考证遗失,请于考试当天7:30到综合实验楼五楼补办;

五、机考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六、为严肃考试纪律,杜绝替考现象,学校将现场核查考生资格,一旦发现替考或伪造证件者,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教务处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