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辽教科规办字〔2016〕10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参照《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附件2),认真组织我校教师开展本次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工作。
一、申报材料
1.《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3)一式7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6份。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参评成果原件1份;
3.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于6月27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教务处教研中心(行政楼204A房间),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jxyj@dlo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纪常鲲 电话:84762506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