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洋大学教务处文件
大海大教发 [2016] 24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201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前期工作实际,结合学校组织召开的论证会意见,就进一步完善201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明确培养目标
根据学校提出的人才培养总目标(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具有社会责任感、海洋情怀、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人才),结合各专业建设相关标准和具体实际,进一步研究论证专业发展定位,明确人才培养目标(表述方式参考附件)。
二、进一步规范培养要求
根据学校制订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提出的培养要求,结合专业特色和定位,从知识、能力、素质等多方面进一步明确培养要求,语言要精练,表达要准确,专业特色要突出,能与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有效衔接。
三、严格控制修读学分
各类别学生毕业应取得最低学分须符合指导性意见提出的要求,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即普通本科理工农类专业为170-175学分,文法经管艺类160-165学分;专升本各类专业85-90学分;中职升本各类专业175-180学分。
四、其他方面要求
(一)主干学科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确定,按照一级学科设置相关主干学科2-3个。
(二)核心课程
认真研究核心课程设置标准,各专业以设置8-12门核心课程为宜。其中专业外语类等课程不应作为专业核心课程。
(三)专业方向(特色)课
培养方案中设置2个(含)以上专业方向的,该专业可设置专业方向课,其中每个方向设置的课程均应超过学生必选课程1-2门,如:要求学生必选3门课程,则应设置4-5门课程。学生选定某一方向后,另一方向的方向课可作为专业任选课供学生选修。培养方案中不再设置专业方向的,该专业可设置专业特色课,设置的课程应超过学生必选课程1-2门。(举例同上)
(四)实践教学
应用型转型试点专业及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专业,应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按照国家要求提高实践教学比例。在课程体系中,实践教学比例应达到或超过30%。
(五)课程设置对知识、能力要求的主要支撑关系
各专业应列出全部课程,与知识、能力要求形成一一对应的支撑关系。原则上1门课程对知识、能力要求的主要支撑数以2-3个为宜。其中,公共基础课和通识课可在参考学校统一确定数据的基础上,结合专业需要确定(具体可参照附件)。
请各学院按照上述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完善各专业培养方案,于8月12日将修改稿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中心。电子版发送至jxyj@dlou.edu.cn。
联系人:纪常鲲 邓云清
联系电话:84762506,15041188007,15998599522
教务处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