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6~2017学年第1学期重修手续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6-09-06浏览次数:6

各学院、有关学生:

学校定于9月7日起,采取网上报名和银行划款的方式为学生办理重修选课、缴费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课程范围

1.必修课程(包括体育)、专业方向选修课、公共选修课中的必选课程(即军事理论、健康与安全教育)和集中实践环节可以报名重修,其他课程不能报名重修。

2. 未修读过的课程以及不在当前学期开设的课程报名结果无效。请同学们根据 “大连海洋大学2016-2017学年第1学期课程清单”(见附件),核准个人本学期可以重修的课程后进行报名。

二、报名与缴费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9月7日-9月9日。过期不报名视为放弃重修学习机会,请各学院通知学生按时报名。

2.查询报名最终结果时间:2016年9月19日~20日。

3.缴费时间:2016年9月20日之前。

三、报名与缴费程序

     1.上网报名:学生必须在2016年9月7日-9月9日之内,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个人端口完成以下操作:

(1)维护个人信息:点击个人端口【信息维护】下拉菜单【个人信息】,在【银行卡号】一栏中填入学生本人持有的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地区储蓄卡卡号(19位),核准后点击页面下方【提交】按按钮。

(2)选重修课:点击个人端口【网上选课】下拉菜单【重修或补修选课】,选择相应课程后,点击【我要报名】。报名后点击【我要报名-报名结果】选项,核查已经报名的课程;如果选课有误,则勾选需要删除的课程,点击【退选】按钮即可。

2.学校审核:2016年9月10日-9月18日教务处及各有关学院审核学生报名课程,对重修名单进行处理。

3.查询报名最终结果:学生于2016年9月19日~20日上网在【我要报名-报名结果】选项下,查询重修报名最终结果(只能查询,不能退选),并核算重修学分。

4.缴费:

学生应根据本学期个人重修总学分数,计算应交重修学费金额,并于2016年9月20日之前在建行卡中存入相应金额(注意:存重修费的建行卡卡号必须是教务管理系统【信息维护】中填写的银行卡号)。学校计划财务处将从学生个人建行帐户中划取重修学费。 

5.重修费标准:

70元/学分。海上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50元/学分。

6.其他:

①只报名不缴费的,取消重修资格,不能参加重修教学活动及重修课程的考核。

②重修课程如与新修课程冲突,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免听重修课程,经批准后的重修课程不收取重修费。

四、重修教学安排

重修报名工作结束后,教务处和各学院将按照课程的报名情况安排组织教学,请各学院及相关学生及时关注上课通知。

五、注意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毕业前已重修但未获得学分的考试课程学校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考查课程没有补考机会”。各学院应认真审核并督促学生及时报名参加重修,尤其是2013级学生,单学期不及格课程务必于本学期报名参加重修,双学期将不再安排单学期重修课程。学生应对照培养方案认真核对成绩,如发生漏报、错报后果自负。

 

 

附件:大连海洋大学2016-2017学年第1学期课程清单 

 

教务处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