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办、馆: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一般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辽教办发〔2016〕185号)要求,我校组织了2014年度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及2012年度立项且暂缓验收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参加本次验收的项目共23项,经专家评审,同意“基于校企合作的涉海高校蓝色外语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等23个项目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请于11月10日前以电话或信函方式向教务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或信函要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 13555944533。
教务处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