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课题组:
现将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下发的《关于受理2016年度下半年学会课题结题申请的通知》(辽高教会通字﹝2016﹞19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报送结题验收材料。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范围
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批准立项,在研时间已经满1年的高等教育科研课题和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均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申报材料
1.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研究经费决算表(仅限重点课题,附件2)、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材料等。重点课题主持人需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以上论文(论文显著位置需注明“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研课题或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名称及课题编号”)。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见附件3)。承诺以专著为最终研究成果的,须另提交专著原件二套。
2.《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附件4),双面打印,单独装订,一式三份,并提交电子版。
3.《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附件5)需提交电子版。
三、工作要求
1.请于12月3日12: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中心(行政办公楼204A),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jxyj@dlou.edu.cn,逾期不予受理。结题材料由教务处统一汇总后报送至省高教学会,省高教学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验收项目进行评审。
2.根据省高教学会要求,本次评审需收取评审费,每项课题收取结题鉴定费200元。报送材料同时交纳评审费用,评审费由教务处统一收取,经我校计财处汇至省高教学会。
联系人:纪常鲲 联系电话:84762506
附件:
教务处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