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1-11浏览次数:0

各相关单位: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关于开展2016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17年1月13日8:30

二、评审地点

第一组: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第二组:教务处会议室

三、评审程序

本次评审采取材料审议和会议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我校组织成立评审专家组,由专家组组长主持召开会议,项目负责人需在评审会上对申报项目情况进行现场汇报、答辩。

具体形式如下:

1.项目负责人按照统一安排的答辩顺序表进行汇报。要求用PPT文稿进行演示,时间3--5分钟,到时叫停;

2.PPT汇报结束后由专家提问,项目负责人人进行答辩。

答辩完成后,评审专家根据听取汇报、答疑情况,结合材料审议结果,对评审项目进行评议。评审结果将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其它要求

1.由于申报项目较多,本次立项评审采用分组方式进行,具体分组情况和答辩时间详见附件。

参加答辩人员到达会场具体时间要求:

第一组、第二组(8:30-10:30)在本时间段内参加答辩的人员请于8:25到达指定会场;

第一组、第二组(10:30-12:00)在本时间段内参加答辩的人员请于10:25到达指定会场;

第一组、第二组(13:30-15:00)在本时间段内参加答辩的人员请于13:25到达指定会场;

第一组、第二组(15:00-16:30)在本时间段内参加答辩的人员请于14:55到达指定会场。

2.现场汇报PPT请于1月12日12:00前发送至教学研究中心邮箱jxyj@dlou.edu.cn。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答辩当日不允许现场替换PPT,并用U盘自带备份文件。

3.各组答辩前举行评审专家组工作会议,随后进行分组答辩。不参加立项申报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申报答辩欢迎申报者全程参加。

联系人:姚洪磊;电话:84762506。

附件:

         附件1:大连海洋大学2016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答辩顺序表(第一组).xlsx

附件2:大连海洋大学2016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答辩顺序表(第二组).xlsx                                  

                                          

                                         教务处

                                      2017年 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