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7]66号,附件1)文件要求,我校所有招生的本科专业(含2017年拟招生专业)完成本科专业信息填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1.此次信息填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服务6月份考生报考志愿、专业评价、新办专业评估与审核评估,事关专业招生质量、学校办学声誉及财政拨款,请各单位务必予以高度重视。
2.各专业此前填报的内容已保存在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数据库及信息平台中,此次填报可根据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从已参加专业综合评价或新设专业评估专业调出的教师,在调入专业参加专业综合评价或新设专业评估时不重复计算其数量和成果。
3.填报的数据原则上需与国家数据信息平台、专业综合评价数据保持一致。
二、分工职责
1.教务处负责数据填报的组织工作,负责向省教育厅咨询有关填报工作遇到的问题。
2.各院系负责督导所属专业登录信息填报网站(http://zypt.upln.cn/sdb)完成信息填报工作。(已经填报的专业,登录账号及密码不变;2016年度经教育部同意设置的本科专业,登录用户名为学校代码+下划线+专业代码,初始密码为sdb2017,登录后可自行修改。)
三、填报时限
我校填报工作将在4月14日至4月27日进行,请各专业务必于4月22日下午17:00前完成相关数据网络填报和核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数据库及信息平台的不断完善是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本科专业管理,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本科教学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途径。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统筹、组织、协调等,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省教育厅已对2015年度专业综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教师重复使用等情况进行了通报,请各专业务必认真进行数据填报、核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各学院须于4月22日17:00前将专业负责人、教学院长、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本科专业信息平台数据材料填报确认书》(附件2,一式1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中心(行政楼204A房间)。
联系人:邓云清;联系电话:84762506。
附件1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