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6

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7]6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我校教师开展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1.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2.已获得往届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遴选。

二、申报条件

1.原则上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

2.受聘教授职务;

3.2014~2016年,面向本校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

4.非现任校级领导。

具体条件详见《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附件2)。

三、申报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经公示后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 《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一式1份;

2. 《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一式2份;

3. 申报教师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RM格式,不大于100MB),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申报教师请于2017年8月30日12:00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xyj@dlou.edu.cn,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中心(行政办公楼204A)。

五、有关要求

开展教学名师遴选工作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教师教书育人责任感和使命感的重要举措。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重点推荐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

联系人:邓云清,联系电话:84762506。

 

 

附件:

1.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2. 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

3. 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4. 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教务处       

2017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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