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学生: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各学院结合本学院专业情况,制定出相应的转专业接收条件及考核方式,现公布如下:
学院 | 专业名称 | 转入条件 | 加试 课程 | 考核 |
水产与生命学院 | 水产养殖学 | 符合学校再次选择专业选拔条件;同等条件下,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优先录取;辽宁省不可跨批次转专业 | 无 | 面试 |
生物技术 | 符合学校再次选择专业选拔条件;同等条件下,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优先录取;辽宁省不可跨批次转专业 | 无 | 面试 | |
生物科学 | 符合学校再次选择专业选拔条件;同等条件下,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优先录取。 | 无 | 面试 | |
水族科学与技术 | 符合学校再次选择专业选拔条件;同等条件下,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优先录取。 | 无 | 面试 | |
水生动物医学 | 符合学校再次选择专业选拔条件;同等条件下,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优先录取。 | 无 | 面试 | |
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 | 环境工程 | 1、面向理工科、农科学生,两学期平均学分绩70(含70)分以上,且没有不及格课程(不含选修课); | 无 | 面试 |
环境科学 | 1、面向理工科学生,两学期平均学分绩70(含70)分以上,且没有不及格课程(不含选修课); | 无 | 面试 | |
海洋资源与环境 | 1、面向理工科学生,两学期平均学分绩70(含70)分以上,且没有不及格课程(不含选修课); | 无 | 面试 | |
海洋技术 | 1、面向理工科学生,两学期平均学分绩70(含70)分以上,且没有不及格课程(不含选修课); | 无 | 面试 | |
海洋科学 | 1、面向理工科学生,两学期平均学分绩70(含70)分以上,且没有不及格课程(不含选修课); | 无 | 面试 | |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 | 1、面向理工科、农科学生,两学期平均学分绩70(含70)分以上,且没有不及格课程(不含选修课); | 无 | 面试 |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面向符合学校选拔条件的理工科类专业学生 | 无 | 面试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面向符合学校选拔条件的理工科类专业学生 | 无 | 面试 | |
海洋资源开发技术 | 面向符合学校选拔条件的理工科类专业学生 | 无 | 面试 | |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平均学分绩75分以上(含75分),无加试课程,男女不限,工学类专业。考核方式为面试,其中面试成绩占30%,平均学分绩占70%。 | 无 | 面试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平均学分绩75分以上(含75分),无加试课程,男女不限,工学类专业。考核方式为面试,其中面试成绩占30%,平均学分绩占70%。 | 无 | 面试 | |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 平均学分绩75分以上(含75分),无加试课程,男女不限,工学类专业。考核方式为面试,其中面试成绩占30%,平均学分绩占70%。 | 无 | 面试 | |
工业工程 | 平均学分绩75分以上(含75分),无加试课程,男女不限,工学或管理类专业。考核方式为面试,其中面试成绩占30%,平均学分绩占70%。 | 无 | 面试 | |
海洋与土木工程学院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 1.符合学校选择专业选拔条件; 2.面试成绩占30%,平均学分绩占70%,择优录取。 | 无 | 面试 |
土木工程 | 1.符合学校选择专业选拔条件; 2.面试成绩占30%,平均学分绩占70%,择优录取。 | 无 | 面试 |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1.符合学校选择专业选拔条件; 2.面试成绩占30%,平均学分绩占70%,择优录取。 | 无 | 面试 |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1.符合学校选择专业选拔条件; 2.面试成绩占30%,平均学分绩占70%,择优录取。 | 无 | 面试 | |
工程管理 | 1.符合学校选择专业选拔条件; 2.面试成绩占30%,平均学分绩占70%,择优录取。 | 无 | 面试 | |
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 | 航海技术 | 身体条件符合海事局有关体检要求 | 无 | 面试 |
轮机工程 | 身体条件符合海事局有关体检要求 | 无 | 面试 |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英语平均分达到70分以上 | 无 | 面试 | |
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类 | 理工科学生,《高等数学》、《英语》两门课程平均成绩均在70分以上 | 无 | 面试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工科学生,《高等数学》、《英语》两门课程平均成绩均在70分以上 | 无 | 面试 | |
自动化 | 理工科学生,《高等数学》、《英语》两门课程平均成绩均在70分以上 | 无 | 面试 | |
经济管理学院 | 会计学 | 1.符合学校再次选择专业选拨条件; | 无 | 面 试 |
经济与金融 | 1.符合学校再次选择专业选拨条件; | 无 | 面 试 | |
经济学 | 1.符合学校再次选择专业选拨条件; | 无 | 面 试 | |
市场营销 | 1.符合学校再次选择专业选拨条件; | 无 | 面 试 | |
农林经济管理 | 1.符合学校再次选择专业选拨条件; | 无 | 面 试 | |
理学院 |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 为我校各本科专业学生,具有较好的数学课程和物理课程的基础。 | 无 | 面试 |
应用物理专业 | 为我校所有工科专业学生,具有较好的数学课程和物理课程的基础。 | 无 | 面试 |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面向对象:2016级全校本科生中,大学英语成绩两学期平均在85分以上者。 录取分数:卷面成绩85分以上,面试合格者。 | 基础英语 、口语 | 笔试 面试 |
日语 | 面向对象:2016级全校本科生中,大学日语成绩两学期平均在85分以上者。 录取分数:卷面成绩85分以上,面试合格者。 | 基础日语、口语 | 笔试 面试 | |
法学院 | 法学 | 1.符合学校再次选择专业选拨条件; | 无 | 面试 |
行政管理 | 1.符合学校再次选择专业选拨条件; | 无 | 面试 | |
人力资源管理 | 1.符合学校再次选择专业选拨条件; | 无 | 面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