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2016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一般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辽教办 [2017]143号)精神,我校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省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在各项目组完成检查总结的基础上,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5人对参加中期检查的17个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17年11月7日至11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11月9日17:00前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教务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电话:84762506;邮箱:gsz@dlou.eud.cn。
附件:2016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结果一览表
教务处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