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学位信息采集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的学位信息采集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 各学院应及时通知2018届毕业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核对个人基本信息,核对时间为2017年11月16至2017年11月23日。(学位数据核对信息见附表)
2. 各学院通知学生在更新信息完毕后立即保存,然后重新登录系统检查个人信息是否已更正,退出系统前必须及时修改个人登陆密码,以防他人篡改本人信息。
3. 学生在核对信息后需上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到所在学院办公室。身份证复印件要求正反两面印在A4纸同版面上。各学院教学秘书按班级整理后于11月23日集中报送至教务科。
附表
序号 | 核对内容 | 要 求 | 例 如 |
1 | 姓名拼音 | 每个字母均小写,拼音字母间不留空格。 | zhangfang |
2 | 其他 | 学生本人在信息核对过程中,如发现自己的姓名中的汉字或专业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必须本人亲自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到教务科进行信息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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