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海大教发 [2018] 4号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7

大连海洋大学教务处文件

大海大教发 [2018] 4号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中心

(实验室)开放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的开放工作,有效利用和挖掘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资源,充分发挥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在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现将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实验室开放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放的原则

1.各教学单位应充分利用现有条件或创造必要的条件,统筹规划实验室开放工作,鼓励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放。

2.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贯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形式多样、讲究实效”的指导原则,重点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二、开放的形式

实验室开放项目采取以学生为主体、教师辅以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1.学生可以在给定时间范围内选择实验时间;在实验内容上,除必做实验项目外,有条件的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要为学生提供多个选做实验项目,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实验项目。

2.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可自拟培养计划以外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或创新课题。

3.学生可结合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的性质和条件,在相应实验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三、开放的组织与实施

1. 各学院应统筹规划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开放工作,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开放和开放实验项目的具体实施细则,并加强宣传,鼓励本科生积极参与。

2.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的开放要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1)在每学期开学3周内,各学院制定实验课或实验项目开放计划,汇总《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计划表》(附件1),经学院审批后,向学生公布,供学生选择。

(2)各实验室要切实做好实验室的开放服务和指导工作,详细登记实验室开放的基本信息,每学期末,各学院要统计《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附件2),作为每学期实验室相关报表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

1.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工作是培养学生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相关工作。

2.实验室开放期间,申请开放实验室的学生和指导老师必须遵守实验室的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3.各学院认真填写《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并于9月10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联系人:杨雅新  联系电话:84762659

 

附件1:大连海洋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计划表.doc

附件2:大连海洋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doc

 

教务处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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