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班级:
根据《2018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大海大教发 [2018] 3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即“各学期必修课、专业方向选修课和各种实践环节未取得学分不超过20学分者,具有毕业论文(设计)资格,可以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学期必修课、专业方向选修课和各种实践环节未取得学分超过20学分者,不具有毕业论文(设计)资格,不得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已经开始工作的终止其工作”,2018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格审核工作已经结束。
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金君等6人取得2018年毕业论文(设计)资格,可以进行2018年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
本公示有效期3天,如以上学生对本公示有疑义,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学院办公室进行重新审查。
附件: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论文(设计)资格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18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