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的工作安排,现就我校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性质和主要任务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教育部聘请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教育部的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每届任期五年,主要任务包括:
1.组织和开展本科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就高等学校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和教学改革等工作向教育部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3.制订专业规范或教学质量标准。
4.承担有关本科教学评估以及本科专业设置的咨询工作。
5.组织教师培训、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开展国际交流等。
6.承担教育部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学风端正,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高,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热心本科教学,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三、推荐名额
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不超过1人,教指委名单及具体要求请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研究,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组织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家。
2.请各单位于3月2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材料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推荐材料Access数据库结构表(附件3)电子版1份,报送到教务处教研中心(行政办公楼204A房间),电子版发送至jxyj@dlou.edu.cn。
联系人:于旭蓉 联系电话:84762506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2.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
3.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材料Access数据库结构表
教务处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