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环节。为贯彻《大连海洋大学课堂教学建设细则》,落实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基本制度,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 1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大连海洋大学课堂教学建设细则》(大海大校发〔2018〕14 号)等文件,重点学习其中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内容。
二、各教学单位应建立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监督和管理机制,给学生提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在落实教学任务过程中,各教学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每一位教授、副教授每学年都承担本科教学任务。
三、各教学单位应结合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开展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纸质版于6月30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jwk@dlou.edu.cn。
教务处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