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听手续办理操作指南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20浏览次数:13

1、申请免听的学生应在开学后2周内或课程上课之前,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教务科,下载《学生课程免听申请表》。


2、由学生本人填写免听的相关课程(学生姓名处必须手写),任课老师签字后,教学秘书审核后签字,学院教学院长审核后签字。


3、学生把填好的《学生课程免听申请表》交到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交到教务科。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教务科留存。


4、教务科负责系统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