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办理操作指南

发布者:教务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5-05-20浏览次数:1036

1、重修课程:对应学期的必修课程(包括体育)、专业方向选修课、公共选修课中的必选课程(即军事理论、健康与安全教育)和集中实践环节(包括军训),应届毕业生学生可以办理第7学期课程的重修。


2、上网报名: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个人端口完成以下操作:


1)维护个人信息:点击个人端口【信息维护】下拉菜单【个人信息】,在【银行卡号】一栏中填入学生本人持有的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地区储蓄卡卡号(19位),核准后点击页面下方【提交】按钮。


2)选重修课:点击个人端口【网上选课】下拉菜单【重修或补修选课】,选择相应课程后,点击【我要报名】。报名后点击【我要报名-报名结果】选项,核查已经报名的课程;如果选课有误,则勾选需要删除的课程,点击【退选】按钮即可。


3、查询报名最终结果:学生需在教务处核查完重修课程后指定时间内上网在【我要报名-报名结果】选项下,查询重修报名最终结果(只能查询,不能退选),并核算重修学分。


4、缴费:学生应根据本学期个人重修总学分数,计算应交重修学费金额,并于指定时间内,在建行卡中存入相应金额(注意:存重修费的建行卡卡号必须是教务管理系统【信息维护】中填写的银行卡号)。学校计划财务处将从学生个人建行帐户中划取重修学费。  


5、上课:重修课程开课后,学生需要按照自己的个人课表上课,若上课时间有冲突,可以办理重修课程的免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