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高等教育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打造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金课”,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国家及辽宁省有关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核心,以相关专业类急需的实验教学信息化内容为指向,着力培养高素质多样化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积极探索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个性化、智能化实验教学新模式,着力打造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金课”,支撑实践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要注重“建设、应用、管理、共享”协同发展,持续服务实验教学和专业发展,实现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开放共享。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水产、海洋类专业所在学院申报项目数量4-5项,理、工类专业所在学院申报项目数量2-3项,人文社科类专业所在学院申报项目数量1-2项。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并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4.申报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须填写《大连海洋大学2019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2)。
三、项目立项评审及管理
1.学校将组织专家根据立项评审标准(附件3)对学院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最终遴选出10-15项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2.项目经审批立项后,学校将结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情况,给予每项5-10万专项经费的支持。
3.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期2019年6月-9月。2019年7月中旬学校将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通过检查划拨50%经费。2019年9月下旬学校将对立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通过验收再划拨另外50%经费。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结果将作为推荐省级和国家级项目的重要依据。
4.未通过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的项目,学校原则上不予资助经费。对于延期或超预算的项目,学校一般不予追加经费。
四、其他
各学院于2019年6月10日前将申报汇总表(附件1)、项目申报表(附件2)纸版报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jjx@dlou.edu.cn。
联系人: 杨雅新 84762659、刘宪杰 84762636
附件1 大连海洋大学2019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附件2 大连海洋大学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x附件3 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评审标准.docx
教务处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