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9-05-22浏览次数:13

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高等教育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打造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金课”,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国家及辽宁省有关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核心,以相关专业类急需的实验教学信息化内容为指向,着力培养高素质多样化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积极探索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个性化、智能化实验教学新模式,着力打造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金课”,支撑实践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要注重“建设、应用、管理、共享”协同发展,持续服务实验教学和专业发展,实现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开放共享。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水产、海洋类专业所在学院申报项目数量4-5项,理、工类专业所在学院申报项目数量2-3项,人文社科类专业所在学院申报项目数量1-2项。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并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4.申报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须填写《大连海洋大学2019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2)。

三、项目立项评审及管理

1.学校将组织专家根据立项评审标准(附件3)对学院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最终遴选出10-15项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2.项目经审批立项后,学校将结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情况,给予每项5-10万专项经费的支持。

3.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期20196-9月。20197月中旬学校将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通过检查划拨50%经费。20199月下旬学校将对立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通过验收再划拨另外50%经费。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结果将作为推荐省级和国家级项目的重要依据。

4.未通过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的项目,学校原则上不予资助经费。对于延期或超预算的项目,学校一般不予追加经费。

四、其他

各学院于2019610日前将申报汇总表(附件1)、项目申报表(附件2)纸版报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jjx@dlou.edu.cn

联系人: 杨雅新 84762659、刘宪杰 84762636  

  

附件1 大连海洋大学2019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附件2 大连海洋大学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x附件3 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评审标准.doc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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