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现就2019届已取得毕业论文(设计)资格但不能按期毕业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延长修业年限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及相关工作
(一)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在学制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可申请延长修业年限,延长修业年限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且在校时间不能超过六年(含休学)。
(二)学生本人须在2019年6月14日前,填写《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附件1),经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三)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其未通过的课程应随后续班级学习并参加考核。未获得毕业论文(设计)学分的学生,可在延长修业年限期间申请答辩,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四)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课程考核合格,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五)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缴纳学费,参加相关教育教学活动。
二、按结业处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管理及相关工作
(一)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在校修业年限已满或修业年限未满但没有提交延长修业年限申请,且不符合退学条件的,可办理结业手续。
(二)学生本人须在2019年6月14日前,填写《大连海洋大学学生结业审批表》(附件2),经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结业学生可在结业后两年内,自愿申请参加未通过课程后续班级的考核,学校不单独组织未通过课程的考核,成绩以实际考核成绩记载。
(四)结业学生应在每学期初开学两周内,根据当学期开课情况(学生应注意课程开课学期是否有调整),由本人向结业前所在学院提出课程考核申请,填写《大连海洋大学结业学生修读课程申请表》(附件3),逾期不予受理。学生应及时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查询开课情况、课程考核方法、考核时间和地点。
(五)结业学生在规定期限内,课程考核合格,符合毕业要求的,其本人可填写《大连海洋大学结业换毕业申请表》(附件6),向结业前所在学院申请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向结业前所在学院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在结业后两年内,学生若未能通过不及格课程的考核,则按照永久结业处理。
(六)开课学院负责审定结业学生考查课、体育课等非期末考试课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方法,并向学生公布,同时报教务处备案。结业学生结业前所在学院一是应指定一名院级领导负责结业学生的后续管理工作;二是应指派一名专人负责结业学生的建档立册,详细记录结业学生未完成学业相关情况,并负责通知后续课程的考核及材料报送等相关事宜。
(七)其他说明
未取得毕业论文(设计)资格按照结业处理的学生,不适用上述(三)、(四)、(五)款规定。
教务处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