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洋大学教务处文件
大海大教发 [2019]6号
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19年7月8日-7月19日举行。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前动员和教育
1.加强学风、考风建设。各学院主管教学工作领导、教学管理工作人员可通过组织召开学生期末考试动员大会等形式,做好学生考前复习督促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学风。同时,应切实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使广大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良好考场秩序。
2.加强规章制度的宣贯。各学院应于考前向学生宣讲《大连海洋大学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特别应在服从监考员指令、主动清理考场、使用通讯工具作弊以及替考等重点问题上把学校规章制度给学生讲细、讲透。
3.各学院(部)应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广大教师的认识。各学院应于7月5日前召开专项培训会,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大连海洋大学本科课程考试命题阅卷等工作实施细则》《大连海洋大学监考员职责》《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试卷安全保密规定》《大连海洋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办法》等文件,要求监考教师遵守考试工作时间,加强各环节的控制,尤其是命题、备考、监考及阅卷等工作,努力提高考试工作质量。
二、考试工作有关要求
1.各学院(部)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试卷命题质量要求出卷,学院(部)主管领导严格把关,于6月24日下班前应将所有考试材料报送教务处考务中心(以学院为单位收齐报送)。为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务必按时报送试题等考试材料;如未按时报送试题导致后续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将报送至教学质量处,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命题教师须对试卷质量负责,认真校对试卷,保证试题无误、样稿清晰。
3.各学院(部)办公室要根据考试安排表选派认真负责的教师参加监考工作,并及时通知教师本人监考时间。考试前一天应再次确认并通知教师监考时间及监考校区,如监考教师临时不能参加监考工作,各学院(部)办公室应安排本单位教师替代(严禁找兼职研究生替代),并将替换的监考人员名单于考前一天报送教务处考务中心。监考人员名单经学院(部)教学院长(主任)审核后于6月28日前报送考务中心。
4.监考教师应严格按考场指令的要求开展监考工作。
三、考前备考
1.参加黄海校区监考工作的教师请于考前40分钟到獐子岛教学楼111教室备考。
2.渤海校区期末监考学校将组织发班车,有关监考人员到达渤海校区后集体至1-阶1教室备考。具体发班车时间另行通知。
3.有关监考人员应按学校要求的时间按时到指定教室备考。
四、其它事宜
1.请各学院(部)办公室及时通知有关学生从即日起至7月19日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地点。
2.计算机技术基础(C语言程序设计、VB程序设计、Access数据库设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请登陆教务处主页进行查询。
3.学生须持身份证或学生证按时参加考试,无任何证件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4.外语考试允许考生携带并使用听力接收机,其它考试一律不许将听力接收机带入考场。
教务处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