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洋大学教务处文件
大海大教发 [2019]8号
关于开展大连海洋大学通识选修课程改革与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适应新形势下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培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人才,依据新版培养方案,进一步推进通识教育,学校决定调整通识选修课程体系,并启动新一轮通识选修课程申报工作。
一、学校通识教育的总体目标
秉持“育人育才,通专并重”理念,依托厚底蕴大学精神、多学科综合平台和高水平科研资源,以思想政治教育为核心,以海洋情怀教育为总揽,以综合素质教育为重点,以创新创业教育为引领,实现“通、专、跨、创”的有机结合,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拓宽学生知识领域、提高学生综合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通过学习:
1.培养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爱国主义精神和新时代责任担当意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培养学生涵养海洋情怀,学习海洋基础知识,引领认知海洋、利用海洋、保护海洋,关注海洋事业发展,助力海洋梦托起中国梦;
3.培养学生用理性视角看待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问题,强化经典名著阅读,以宽阔的视野理解多元文化和世界文明;
4.培养学生博雅情趣、科学精神、人文素养和审美能力,提升学生沟通表达、逻辑思辨和批判性思维能力;
5.培养学生认识自我、完善自我,保持身心健康,具有终身学习的意识与能力。
二、通识选修课程设置及修读要求
1.课程设置
通识选修课程设置“通识核心课程”(限选类)与“一般通识课程”(任选类)。其中通识核心课程包含“历史与文化传承、国家与社会发展、艺术与审美体验、海洋与科学探索”四大类;一般通识课程为全校通识选修课程。
(1)“历史与文化传承”类课程,涵盖文学、历史等课程内容,通过认知中国传统文化与智慧、人类文明发展与成就等,注重学生人文情操和人文素养的养成。
(2)“国家与社会发展”类课程,涵盖国家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课程内容,通过对中国国情和世界的认识,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公民意识和国际视野。
(3)“艺术与审美体验”类课程,涵盖音乐、美术、艺术等课程内容,通过审美教育,增强学生的艺术欣赏能力,强化对学生优秀艺术及人类文明真善美思想的熏染。
(4)“海洋与科学探索”类课程,涵盖海洋、技术科学、自然科学等课程内容,了解海洋基础知识,增长学生的基础科学素养,培养理性思维、批判性思维、科学探索和求实创新的精神。
2.修读要求
新版培养方案中,学生应修满通识核心课程8学分,其中每类应修满2.0学分;修满一般通识课程4学分。通识核心课程多修学分可用于替换一般通识课程选修学分,一般通识课程多修学分不可顶替通识核心课程学分。
三、通识选修课程基本要求
1.课程应具有广博性:课程所探讨的问题应适合全体学生学习,要让学生获取广泛的知识,而非专深,以不需预先修习系统性专业知识为前提,不需要学生拥有特定的专业基础和专业技能,也区别于工具性、应用性、休闲性课程,难易程度等同其他相同学分的大学课程;
2.课程应具有整合性:对不同学科领域的内容进行交叉渗透和知识融通,提供学生分析问题的多种视角,引导学生养成分析问题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和批判意识;
3.课程应具有启发性:课程重在启发思想、展现知识发展脉络、掌握方法,而非传授知识细节和技术技巧,尽可能地反映学科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引导并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养成自学能力,有利于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通识核心课程还应具有规范性和挑战度:
(1)教学环节应包括课堂讲授、课外阅读和课堂讨论等部分。鼓励使用先进教学手段,提倡运用课堂模拟、项目参与、社会实践、角色扮演等多种教学方法。
(2)应为学生提供参考资料目录,对学生提出必要的课外阅读量要求。通过讨论和撰写读书报告等办法,检测学生课外阅读的质和量。课外阅读和课堂讨论是通识核心课程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3)课程最终成绩的评定应由考勤、讨论、作业、考试等多种检测指标来决定。考试内容应能检测学生阅读和自主学习的情况。
四、申报程序
1.申报类别
(1)通识核心课,按照四大类分别设立,依据各类的核心内涵和要素自拟课程名称。申报通识核心课未通过遴选的,自动划入为一般通识课。
(2)一般通识课,覆盖面广,课程门类多,依据通识教育理念和课程群组自拟课程名称。各学院也可开放专业课程作为全校选修的一般通识课,其课程采用双编码方式。
2.课程申报与管理
(1)课程负责人根据建设基本要求和标准(附件1),组建团队,填报材料、制定大纲(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集中申报。
(2)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遴选,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公布结果。
(3)通识选修课程建设作为学校课程建设的重要部分,实行动态管理机制。由教学质量处跟踪课程开设与建设情况,并将结果反馈给课程负责人,支持课程的改进和建设。遴选认定的通知核心课程如未能按要求开设的,将取消“通识核心课程”认定,可按一般通识课开设,待建设完善后可再次申报核心课程。
五、其他说明
1.遴选确定的通识核心课程将给予一定的课程建设经费,用于支持建设与管理。
2.为保证通识课程建设质量,通识核心课程应保证2.0学分,特殊情况下,少数课程可申报1.0学分或3.0学分。
3.为保证通识选修课程持续性建设,一般通识课每学年至少能够开出1个教学班次;通识核心课程申报负责人应组织教学团队,每学期至少能够开设1-2个教学班次。
4.所有通识选修课程应按照课程分类申报,原公共选修课程应根据课程分类重新注册,没有申报注册的课程将无法在新培养方案中体现,即新的培养方案实施时未注册申报的课程不能开课。
5.学校鼓励跨学科、跨学院多教师联合申报,并对此类课程加强建设支持。
6.能体现学科、技术和产业最新发展且具有创新创业教育的课程,同时纳入创新创业课程管理。未取得创新创业指导教师资格的不予开课。
7.学校根据实际需求确定一批已在线使用的高质量慕课作为通识核心课程。通识核心课程采用慕课形式的,将另行配备课程团队,设置4-6个线下课程学习环节,加强课程导学、答疑与管理,帮助学生有效学习。相关课程教师可积极申报此类课程负责人。
8.请各学院于7月10日15:00前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纸质版报送教务处行政办公楼204A,电子版发送至jxgh@dlou.edu.cn。
联系人:于旭蓉,姚洪磊,84762506
附件:
1.大连海洋大学通识选修课程建设标准
2.大连海洋大学通识选修课程申报表(含课程简介、教学大纲)
3.大连海洋大学通识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
4.原公共选修课程分类名单
附件1-大连海洋大学通识选修课程建设基本要求和标准.docx附件2-大连海洋大学通识选修课程申报书.docx附件3-大连海洋大学通识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xls附件4-原公共选修课程分类名单.xls
教务处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