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海大教发 [2019]17号 关于开展大连海洋大学2019年校级规划建设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9-09-23浏览次数:10

大连海洋大学教务处文件

大海大教发 [2019]17

关于开展大连海洋大学2019年校级规划建设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实施教材精品战略,全面提升本科教材质量,充分发挥教材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学校决定启动2019年度校级规划建设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重点支持的方向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为新编教材,包括反映学科专业及所在行业领域新思想、新知识、新技术,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教材和实验实践类、创新创业教育类、校企合作类教材,以及相关配套的电子/音像教材。

(二)重点支持方向

1.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新兴交叉学科教材。

2.充分体现产教融合的校企合作类教材。

3.创新创业教育类和实验实践类教材。

二、立项方式、数量、经费支持

2019年学校拟立项10校级规划建设教材,通过项目期中检查后给予正式立项,并予以3-5万经费支持。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立项教材的主编(第一主编)必须为我校在编教师,原则上需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教学和科研方面业绩突出。

(二)所有申报立项教材必须满足培养方案中所设课程教学需要。

(三)近三年内曾获得学校立项资助但尚未完成教材出版工作的教师不能作为主编申报,但可参与其它立项建设教材编写工作。

四、项目建设周期及要求

(一)拟立项项目确立后,学校将于20203月开展项目中期检查,拟立项教材需完成全部编写工作,开始洽谈出版事宜;完成中期检查要求的给予立项,如未完成中期检查要求,取消立项;提前完成教材出版工作的项目,可以优先资助。

(二)立项教材建设周期为1年,须在20201231日前公开出版。如不能按期出版,项目申请人应提前1个月向教务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延长出版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三)各学院(部)应为教材编写者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加强过程管理,及时对教材编写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编写任务能够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四)项目负责人应选择同类学科级别较高的出版社,出版合同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签订。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报校级立项教材由教材主编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大连海洋大学2019年校级规划建设教材立项申请书》(附件1),并将申请书(一式二份)、计划编写的教材大纲及样章(原则上至少完成书稿的80%)(一式一份)纸质版、电子版交主编所在学院(部)。

(二)学院(部)推荐

各学院(部)本科教材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本单位申报的校级立项建设教材项目进行排序,填写《大连海洋大学2019年各学院(部)推荐立项规划教材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三)提交申请

请各学院(部)于20191018日前将申请书、汇总表、教材大纲及样章等材料的纸质版报送教务处综合事务科(行政楼202);电子版材料以“学院名+教材申报”命名,统一发送至邮箱zhz@dlou.eud.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艳明  联系电话:84763185



附件1:大连海洋大学2019年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2:大连海洋大学2019年各学院(部)推荐立项规划建设教材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19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