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一”假期期间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及实习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9-09-26浏览次数:11

各学院:

    按照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总体要求,确保“十一”假期期间的本科实验教学安全及实习教学的正常开展,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大连海洋大学教学实验安全管理规定》《大连海洋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学院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增强做好学校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做好教学实验室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品、高压容器、高温电器设备及用水用电等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假期期间师生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三、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各学院要做好假期实验室值班工作,保持通讯畅通,明确值班职责,增强值班人员的责任意识,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如实上报,妥善处置,定期进行安全巡查,真正做好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四、规范假期期间实验室使用。假期不再使用的教学实验室,各单位要组织专人检查后,将仪器设备电源、水源及通风设施关闭;假期仍需使用的,各学院要安排好实验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工作,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好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和实验室安全记录。对于需连续通电运行的设备及装置,必须要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

    五、做好假前安全检查工作。放假前,各学院要由主要领导牵头对所属教学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水、电以及防水、防盗、防潮、防爆、防污染等设施进行彻底检查。将配电柜、危化品保管柜、危险品仓库、计算机房和易爆、易燃、有毒气源、废液及危险废弃物收集存放点等列为重点检查项目。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消除火种,锁好门窗等。在检查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需相关部门配合整改的项目,及时沟通协调,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六、做好假期期间实习管理工作。假期有学生在校外实习的学院,要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实习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与带队指导教师的沟通及时和畅通。

特此通知!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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