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综合教学实验实训中心建设规划的通知》(辽教办〔2019〕5号)、《大连海洋大学综合教学实验实训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大海大校发[2020]36号)要求,在学校实验用房总体规划和调整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对学院实验用房进行集中规划、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 要高度重视此次实验用房规划及调整,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做好方案制定工作。
2. 要全面梳理本学院实验用房所承担实验教学、科研任务情况,对仪器设备、实验用房等资源进行摸底、清查,方案必须满足教学功能要求,大力推进教学、科研资源共享共用。
3. 要做好实验用房基础设施改造、水电改造等方面的统筹规划,在满足基本使用需求基础上,尽量节约成本、做好预算。根据房间实际功能需求,充分做好墙体承重、水电线路改造、消防设施等设计规划,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及后勤保障工作组、安全管理工作组、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等专项工作组进行有效沟通、解决。
4.要注重加强校企合作,积极利用社会资本,对校内空间场所进行共同投入、共同建设、共同使用,实现合作共赢,促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
二、材料报送
各学院根据《学院实验用房调整明细》(附件1)、《学院实验用房调整前后实验室分布对照图》(附件2)、《实验室基础设施改造专项经费预算及使用说明》(附件3)内容,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实验用房规划及调整方案》(附件4)及《学院新增实验用房规划调整统计表》(附件5),纸版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20年5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sjjx@dlou.edu.cn。
联系人: 刘宪杰 杨雅新
联系电话:84762636 84762659
附件:
1. 学院实验用房调整明细
2. 学院实验用房调整前后实验室分布对照图
3.综合实验实训中心专项经费预算及使用说明
4. 学院实验用房规划及调整方案
5. 学院实验用房规划及调整方案统计表
项目规划工作组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