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在线补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0-08-2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形式

补考采取在线考试闭卷形式进行,具体规定按照《大连海洋大学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在线考核工作方案》和《关于对<大连海洋大学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在线考核工作方案>的补充通知》执行。

二、时间安排

1.缓考免修办理时间:因疫情原因上学期未及时办理课程缓考或免修手续学生,请于827日至31日通过学生所在学院向教务处提出申请,预期不予受理,按旷考处理。补考不受理缓考申请。

2.考试时间:各开课学院(部)在91日至95日内自行组织完成补考。考试计划由开课学院负责通知学生。考试计划应至少提前5天向学生公布。

三、工作纪律和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在线补考工作,做到与期末在线考试同质化管理,围绕在线补考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任课教师的工作指导和考生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安全平稳运行,避免争议。

2. 任课教师要熟悉掌握《大连海洋大学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在线考核工作方案》中关于在线考试的相关规定,能够较好地组织在线补考和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一般突发事件。在考试组织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在线考试任课教师及监考员操作程序》(第二版)执行。

3. 全体考生要严格遵守《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考场规则与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考生守则》的规定,诚信应考。

4.各学院(部)在83117:00前向教务处考务管理科kwzx@dlou.edu.cn报送《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在线补考计划表》。

5. 教务处及教学质量处将认真执行有关考试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考风考纪督查和考试管理工作。对违纪舞弊行为,不论何时发生,一经查实,均予以追究。对不负责任或徇私舞弊,造成考试纪律松弛的考场责任人,严格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处理。

6. 中新合作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可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参照本通知自行开展补考工作。

7. 为做好在线考试服务与管理工作,教务处在考试期间设置值班工作人员和值班电话,联系人:邓云清,联系电话:0411-84762660(工作时间),15998599522

 

附件: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在线补考计划表.xls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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