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0~2021学年第1学期重修手续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0-09-22浏览次数:2274

各学院、有关学生:

学校定于922日起,为学生办理2020-2021学年第1学期重修选课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课程范围

1.必修课程(包括体育)、专业方向课(专业特色课)、公共选修课中的必选课程(即军事理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等)和集中实践环节可以报名重修,其他课程不能报名重修。

2.未修读过的课程以及不在2020-2021学年第1学期开设的课程不能报名。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922日-924日。过期不报名视为放弃重修学习机会,请各学院通知学生按时报名。

三、报名与缴费程序

1.根据学生的不及格课程情况和2020-2021-1开课情况,教务处提供给学院2020-2021学年第1学期建议学生办理重修课程清单,学院组织学生核对课程情况。

2.若学生本学期不想办理课程重修,可以退选重修课程,学院进行汇总,具体格式参照附件1

3.若学生想重修的课程不在建议重修学生名单中,学生可到所在学院进行报名,重修课程必须是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学院进行汇总,具体格式参照附件2

4.因教学计划调整原因,个别原来开设在单学期的课程,本学期未能开设,请学院核对附件4中相应特殊课程,提出学生重修方案,经教务处再次审核后确定课程是否开课。

    5.学院汇总相关材料,并于2020925日前发送到教务科。

6.缴费:学生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个人端口完成以下操作:点击个人端口【信息维护】下拉菜单【个人信息】,在【银行卡号】一栏中填入学生本人持有的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地区储蓄卡卡号(19位),核准后点击页面下方【提交】按钮。教务处计算学生应当缴纳重修费用并反馈给学院,学生在填写银行卡内存好相应金额,按规定时间缴纳重修费用。

四、重修教学安排

教务处和各学院将按照课程的报名情况安排组织教学,随后续班级上课的同学,可以第二周开始根据课表上课。单独开班的课程将于第六周之后进行,请上课教师和学生及时关注教务处通知。

五、注意事项

建议报名的重修名单为学生的本学期能开课不及格课程,仅供学生参考,如果学生有其他课程想办理重修可以到学院报名,但重修课程必须是本学期能开设的课程。如果报名参加重修的学生,将正常参加相应课程的考核,成绩将如实计入学生档案。各学院应认真督促学生及时报名参加重修,学生应对照培养方案认真核对成绩,如发生漏报、错报后果自负。

   

附件1 2020-2021学年第1学期退选重修课程学生名单.xlsx

附件2 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报名重修学生名单.xlsx

附件3 2020~2021学年第1学期必修、专业方向(特色)、实践课程清单.xlsx.xls  

附件4 2020-2021学年第2学期需要学院核对特殊课程.xlsx

 

教务处

202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