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建设一批高质量实践教育基地,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共建共享实践教学资源,全面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大连海洋大学高水平本科教育三年(2019-2022年)行动计划》(大海大校发〔2019〕67号),落实“一流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程,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一流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及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1.省级及以上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2.已签订合作协议,并符合《大连海洋大学一流实践教育基地考核评价标准》(附件3)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二、申报
1.符合条件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填报《大连海洋大学2020年度“一流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附件1),并提供共建单位资质证明,基地简介,协议书,基地图片(3-5张)。
2.省级及以上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必须申报,仅需报送《申报书》。
3.以上材料经学院审批汇总后报送至教务处。
4.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公布并认定为校级“一流实践教育基地”。
三、考核
根据《一流实践教育基地年度考核评价标准》,学校每年对已认定的校级“一流实践教育基地”进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基地,学校将给予政策及经费支持,并择优推荐省级及以上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将取消“一流实践教育基地”称号。
四、其他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汇总表》、共建单位资质证明、基地简介、协议书、基地图片(3-5张)。
请各学院于2020年11月26日前,统一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jx@dlou.edu.cn。
联系人:杨雅新 联系电话:84762659
附件:
1.2020年“一流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
2.学院申报汇总表
3.绩效考核指标
附件1.一流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带备注).doc附件2-一流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申报汇总表.xlsx附件3:大连海洋大学“一流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大海大校发〔2019〕147号).pdf
教务处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