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2021届应届毕业生后续教学工作有序、顺利地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重修课程考核工作安排
1.时间安排
2021届毕业生所有课程(含重修)随后续班级一起考核,不单独安排。
2.考核办法及相关要求
所有课程可以根据课程进度和考试安排进行考核,考核的组织方式遵照《大连海洋大学教考分离课程考试实施方案》进行,任课教师可于6月7日前完成考核及成绩录入工作,同时报送纸质成绩单,未能在6月7日之前获得应修课程(毕业论文(设计)除外)学分的学生不能按时毕业,可办理结业或者延长修业年限手续,延长修业年限一般为一年,办理结业的学生可以结业后两年内获得应修学分后,于每年的9月、12月、3月或6月申请换发毕业证。
二、专业特色(方向)课、专业任选课和公共选修课考核工作安排
凡涉及2021届毕业生的专业特色(方向)课、专业任选课和公共选修课,任课教师按照正常教学进程安排,不能单独进行考核,若考核完毕可登录成绩,老师自己在教务系统中进行提交。
成绩报送及登录工作须于6月7日前完成。
三、“第二课堂”相关工作
2017级学生的第二课堂成绩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中,采用2016级以前培养方案毕业的学生填写《采用2016级以前培养方案毕业学生“第二课堂”修读情况调查表》(附件1),各学院要认真第二课堂学分的审核工作,并于6月16日前审核完毕报教务处教务科。
四、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1.请各学院于5月24日前将答辩安排表上传到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6月14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答辩结束2天内,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录入答辩记录和答辩成绩,同时,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中;答辩结束1周内,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上传到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成绩单》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2.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各学院要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工作,提高论文质量。
3.各学院要按照《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办法》(大海大校发〔2016〕192号)要求,开展本科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工作,具体检测要求另行通知。
4.各学院应按要求及时开展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并在6月16日前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学质量处。
五、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位审核工作
毕业资格初审情况表、学位资格初审情况表和关于2021届学生毕业及学位授予的审核报告于6月18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具体格式见附件2、附件3和附件5)
各学院单独向学位委员会申请学位的学生情况表分两批上报:非成绩原因单独向学位委员会申请学位的学生情况表,于6月8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因成绩原因单独向学位委员会申请学位的学生情况表,于6月18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单独向学位委员会申请学位的学生情况表见附件4)。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书和毕业生成绩单于6月23日报送。
六、注意事项
1.各学院务必按时间报送材料,以确保毕业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上述各项材料除报送纸质版外,还须报送EXCEL格式电子版一份。(教务科邮箱jwk@dlou.edu.cn,考务管理科邮箱kwzx@dlou.edu.cn,教学质量处邮箱zlpjk@dlou.edu.cn)
3.请各学院通知毕业生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附件1:采用2016级以前培养方案毕业学生“第二课堂”修读情况调查表.xls
附件6:学院关于2021年学生毕业及学位授予的审核报告(样稿).doc
教务处 教学质量处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