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届应届毕业生有关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1-05-20浏览次数:10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2021届应届毕业生后续教学工作有序、顺利地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重修课程考核工作安排

    1.时间安排

2021届毕业生所有课程(含重修)随后续班级一起考核,不单独安排。

    2.考核办法及相关要求

    所有课程可以根据课程进度和考试安排进行考核,考核的组织方式遵照《大连海洋大学教考分离课程考试实施方案》进行,任课教师可于67日前完成考核及成绩录入工作,同时报送纸质成绩单,未能在67日之前获得应修课程(毕业论文(设计)除外)学分的学生不能按时毕业,可办理结业或者延长修业年限手续,延长修业年限一般为一年,办理结业的学生可以结业后两年内获得应修学分后,于每年的9月、12月、3月或6月申请换发毕业证。

    二、专业特色(方向)课、专业任选课和公共选修课考核工作安排

    凡涉及2021届毕业生的专业特色(方向)课、专业任选课和公共选修课,任课教师按照正常教学进程安排,不能单独进行考核,若考核完毕可登录成绩,老师自己在教务系统中进行提交。

    成绩报送及登录工作须于67日前完成。

    三、“第二课堂”相关工作

    2017级学生的第二课堂成绩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中,采用2016级以前培养方案毕业的学生填写《采用2016级以前培养方案毕业学生“第二课堂”修读情况调查表》(附件1),各学院要认真第二课堂学分的审核工作,并于616日前审核完毕报教务处教务科。

    四、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1.请各学院于524日前将答辩安排表上传到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614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答辩结束2天内,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录入答辩记录和答辩成绩,同时,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中;答辩结束1周内,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上传到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成绩单》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2.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各学院要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工作,提高论文质量。
    3.
各学院要按照《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办法》(大海大校发〔2016192号)要求,开展本科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工作,具体检测要求另行通知。
    4.
各学院应按要求及时开展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并在616日前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学质量处。

    五、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位审核工作

毕业资格初审情况表、学位资格初审情况表和关于2021届学生毕业及学位授予的审核报告于618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具体格式见附件2、附件3和附件5

各学院单独向学位委员会申请学位的学生情况表分两批上报:非成绩原因单独向学位委员会申请学位的学生情况表,于68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因成绩原因单独向学位委员会申请学位的学生情况表,于618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单独向学位委员会申请学位的学生情况表见附件4)。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书和毕业生成绩单于623日报送。

    六、注意事项

    1.各学院务必按时间报送材料,以确保毕业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上述各项材料除报送纸质版外,还须报送EXCEL格式电子版一份。(教务科邮箱jwk@dlou.edu.cn考务管理科邮箱kwzx@dlou.edu.cn,教学质量处邮箱zlpjk@dlou.edu.cn

    3.请各学院通知毕业生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附件1:采用2016级以前培养方案毕业学生“第二课堂”修读情况调查表.xls

附件2:毕业资格初审情况表.xls

附件3:学位资格初审情况表.xls

附件4:单独向学位委员会申请学位的学生情况表.xls

附件5:学士学位申请书(样稿).doc

附件6:学院关于2021年学生毕业及学位授予的审核报告(样稿).doc


              

       教务处       教学质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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