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1-10-29浏览次数:10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辽委教通〔202047号),进一步推动开放办学,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精品开放课程建设与共享,按照“基于开放课程、促进资源共享、改革教学方法、培养学生能力”的工作思路,依托大学生在线学习平台,充分利用省级精品开放课程资源,完善学生跨校修读课程、学校间互认学分的学习方式和管理制度。

二、选课范围

辽宁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平台(酷学辽宁)上线课程(http://looc.fanya.chaoxing.com/fanya/courselist)。

三、共享方式

各学院结合实际确定选用课程后,由精品开放课程主讲教师(以下简称“建课教师”)与本校指导教师(以下“用课教师”)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备课、研讨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网上课程资源,实现课下学习基本理论知识、课上积极研究讨论,激发学生兴趣,拓展学生思路,开阔学生眼界,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教学团队需承担日常导学、课程辅导、学生答疑等辅导性工作。建课教师所在学校出具考核成绩,学生所在学校认定学分。

四、申报范围

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开课的教师。

五、申报要求

1.申报教师须具有积极的教学热情,乐于改革教学方法,并具有一定研究式、讨论式课堂教学改革经验。

2.用课教师应征求建课教师同意后,方可确定选用课程。

3.用课学校在尊重学生自愿选择的前提下,实行小班授课(原则上50人以内)。

4.教学团队应注重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与创新。

5.建课教师须积极配合,对课程资源进行定期升级、更新,丰富资源,以满足用课学校的教学要求。

6.建课教师所在学校与用课学校应积极建立沟通渠道,共同完成课程注册、课程教学过程监督、课程成绩评定及学分认定相关工作。

六、有关要求与政策支持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此项工作已列入对各高校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分管领导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全力做好组织保障工作。

2.各学院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推广跨校修读学分工作,积极组织教师和学生参加此项工作,并对参加此项工作的任课教师在工作量计算、年终考核、省级本科教学质量提高工程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鼓励和支持。

3.已经建设完成并上线课程的主讲教师须积极利用开放课程开展教学模式改革,开放课程的使用情况将作为省级一流课程认定的重要依据,同时,须按照课程申报时共享使用意向意见,与其他高校共同开展跨校修读学分工作。

4.我校将对参加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的教师进行专门培训。

5.鼓励已经开展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的教师积极申报,进一步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

6.我校将定期组织相关课程进行总结验收,并根据总结情况,遴选出部分优秀课程列入 “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7.请各学院于115日前确定选用课程,并将《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送至行政楼204A,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gh@dlou.edu.cn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宇涵 84762506

附件1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

附件1_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1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