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一流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1-12-09浏览次数:10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建设一批高质量实践教育基地,根据《大连海洋大学高水平本科教育三年(2019-2022年)行动计划》(大海大校发〔201967号),落实“一流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程,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一流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申报及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已签订合作协议,并符合《大连海洋大学一流实践教育基地考核评价标准》(附件3)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二、项目申报

1.符合条件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填报《大连海洋大学2021年度“一流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提供共建单位资质证明,基地简介,协议书,基地图片(3-5张)。

2.以上材料经学院审批汇总后报送至教务处。

3.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公布并认定为校级“一流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三、项目考核

根据《一流实践教育基地年度考核评价标准》,学校每年对已认定的校级“一流实践教育基地”项目进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基地,学校将投入一定的经费支持;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基地,将取消“一流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称号

四、其他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汇总表》、共建单位资质证明、基地简介、协议书、基地图片(3-5张)。

请各学院于20211221日前,统一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jx@dlou.edu.cn

 

联系人:杨雅新     联系电话:84762659

 

附件:

1.2021年“一流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申报书

2.学院申报汇总表

3.绩效考核指标

附件1.一流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doc附件2-一流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xls附件3 绩效考核指标表.doc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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